我翻來覆去一整晚,
想破了頭皮就是想不到任何可以把她約出來的理由,
我喜歡上她了?
一個突如其來的想法下了我一跳,
我猛然搖起頭來,
不...不...不可能的,
我只是第一次遇到患有短暫失憶症的人,
所以對她感到好奇罷了,
我沒有任何資格再喜歡上任何一個人了,
我胡亂掰了一個讓我心安的爛理由,
就這樣想著想著,天就已經亮了,
我獨自拿著皮夾在街頭亂晃,
不...不會吧!
這世上哪有這麼巧的事情?
我一直想忘記的身影居然活生生的出現在我面前了,
她轉過頭來,似乎看到我了,
她對我露出笑容,
我尷尬的朝她揮了揮手,
「嗨~姷甄~好巧喔!」
我故做正經的對她打聲招呼,
她左看右看,接著轉向我,
「我們...認識?」她提出和昨天一樣的問題,
我無奈的點點頭,早知道就假裝不認識就好了,
我心裡這麼想著;
接著,我拿出手機,找到她的號碼按了撥打鍵,
一首優雅的輕音樂,
就這麼穿進我腦哩,久久揮之不去,
她拿起手機,「輝明?」
她皺緊眉頭,「你認識這個叫輝明的嗎?」
她晃了晃手機,我點點頭,
「我就是輝明,那個...姷甄~從你認識我到現在,你已經問了我三次了!」
她錯愕的看著我,
接著對著手機按來按去,
突然間,她拿起手機對著我說「cheese~」
我反射性的對著鏡頭比出一個YA~
「喀擦!」
她笑了笑,我問:
「你為什麼要拍我?」
她拿起手機對我說:
「我忘記你三次了,你卻沒有生氣,
我絕得很特別,所以拍了一張你的照片,
預防忘了你。我不知道該怎麼接話只好以苦笑應對,
大姐~你都忘三次了~倒不如直接忘了我吧!
我在心中默默的吶喊著,
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第六感告訴我,
不要太接近姷甄,
看來今晚...我又要失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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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是不是不是很喜歡這篇小說...

不要這樣嘛~~~

我也打了很久的說>3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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